【3213】粤KD06777轻型厢式货车一辆

拍品简介

编号1KD06777轻型厢式货车一辆起拍价:26,600元,保证金:10,000元

品牌型号:江淮牌HFC5049XXYEV6H,车架号:LJ1EKBBR1L1507765,登记日期:2020-12-16,燃料种类:电,功率:120KW,强制报废期止:2035-12-22,使用性质:非营运,公里数(约):30870公里。备注:车辆车况差,闲置较久,车身零件和电池老化严重,续航能力低,不能启动。

存放地:广东省茂名市,拍卖佣金:成交价的1%,软件服务费:成交价的0.15%。


竞买须知

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下简称“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适用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举行本次拍卖活动。拍卖人有权根据上述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和处理本须知以外的其他问题。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25年12月10日10时。

2.网拍平台:知卓平台http://www.zzpt123.com

2025年12月9日17时前登录知卓平台http://www.zzpt123.com,以竞买人名义进行登录和申请参拍。

3.展示时间:2025年12月8、9日(须于2025年12月5日17时前登录我司网站预约看货)

二、竞买人资格及提交方式

竞买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报名所需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内容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为准。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竞买协议,转账凭证。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2025年12月9日17时,登录我公司网站www.hhpm.cn查找本期拍卖会,按提示上传资质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书等,并将所有上传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邮寄至我司。

现场报名:2025年12月9日17时,到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9号10层,按上述要求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交至我司。

3、拍卖保证金:

1)截止时间:2025年12月9日17时;

2)拍卖保证金账户:

户名:广东浩宏拍卖有限公司,

号:803880100028032,

开户行:广东华兴银行佛山分行。

3)保证金性质:

①拍卖成交前作为竞买保证金,用于约束竞买人遵守看货规则及拍卖会场秩序,违约的转作违约金赔偿拍卖人;未成交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

②拍卖成交的,买受人竞买保证金转为拍卖履约保证金,买受人保证按照约定签订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及缴清约定款项(包括拍卖佣金),买受人违约的拍卖履约保证金转作违约金赔偿拍卖人及委托人;

③买受人按照约定履行上述义务后,拍卖履约保证金全部转作安全责任保证金,拍卖履约保证金不足拍卖成交价10%的买受人应予补足安全责任保证金;买受人按约定完成提货且无违约行为的,安全责任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给买受人。

四、标的展示与看货规则:

1、拍卖标的均按《拍卖法》之规定及国际惯例依其现状拍卖,现状是指展示期间标的物的质量、数量、存放地点、堆放状态等;

2、所有拍卖物均以静态存放展示,不作丈量、称重或功能测试;

3、拍卖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分散或混合堆放、已破损等情况,竞买人需以自身经验审视拍卖物的实际现状,自行评估和判断拍卖物的价值;

4、竞买人须遵守标的物存放地管理制度及《看货规则》,因竞买人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竞买人承担,情节严重的,拍卖人及委托人有权取消竞买人拍卖资格;

5、不按拍卖人安排自行前往看货的,存放地管理者有权拒绝入场看货,自行看货后参与竞价的视为竞买人完全承担所有风险和责任。

6、竞买人现场查看人员不得超过2人/单位,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服从场地管理单位有关管理要求。

五、拍卖方式: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由竞价,实行价高者得原则。

2、本期拍卖会通过知卓平台www.zzpt123.com实施网络竞价。

3、起拍价:26,600元,最低加价幅度:100元。

竞价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0日10时(以系统时间为准);

网络竞价设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进行,自由竞价阶段为60分钟,自由竞价结束后限时竞价(每次应价限时5分钟)开始,至5分钟限时内无人再出价即为拍卖成交,最高出价竞买人为买受人。

4、参与网络竞价的竞买人须妥善保管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信息,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竞买人承担。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本场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拍卖师有权决定拍卖会的开始、中止、结束及调整拍卖方式、拍品顺序和加价阶梯(即加价幅度)。

6、拍卖过程中,竞买人不得无故阻挠拍卖会正常进行,如出现恐吓他人、恶意串通等影响拍卖会正常进行的行为,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买人资格。

7、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须于拍卖会结束后24小时内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拒不签订的视为违约。

六、结算:

1、未竞得拍卖标的的拍卖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路退还;拍卖成交的,已经预交的拍卖保证金立即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用于约束买受人按约定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缴纳拍卖佣金、拍卖价款及安全责任保证金;

2、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期限内按照各个单位对应金额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安全责任保证金等;拍卖履约保证金在买受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全部转为安全责任保证金。

3、买受人不按约定提货的,安全责任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不予返还;买受人按约定完成提货且无违约行为的,安全责任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给买受人。

七、交割与提货:

1、买受人付清所有拍卖款后,由拍卖人组织买受人前往标的存放地点办理交割提货手续。

2、拍卖标的交割前后均由拍卖人负责录像,一旦提货即表示认可标的现状并对此后所有争议承担责任。

3、买受人完成过户的。

八、违约与处理方式:

1、竞买人在看货期间违反存放地仓库管理制度或看货规则,造成他人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由竞买人承担,拍卖人与委托人有权从拍卖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作赔偿金,竞买人须于拍卖前补足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竞买资格。

2、买受人提供虚假资料、悔拍、逾期或不履行付款义务、恶意串通、阻挠或恐吓其他竞买人、无故扰乱拍卖会正常进行等不履行拍卖要约的行为均视为违约,拍卖/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若买受人出现悔拍等违约行为的,经委托人同意可对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的,违约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买受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拍卖佣金以及拍卖人的拍卖费用,拍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公告费、场地租金、通讯及差旅费等,再行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违约买受人还应当补足差额。

4、买受人不按约定时间办理交割手续或完成提货的,每逾期一日须支付¥1,000元/日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日的视买受人放弃剩余物资并同意交由拍卖人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保留追究买受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九、本须知未尽事宜以《特别声明事项》或拍卖师宣读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属拍卖人。


特别声明事项

1..竞买人应在拍卖前仔细查阅、核实标的资料并到现场看样/踏勘,了解标的现状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竞买人参与网络拍卖应价均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及瑕疵并承诺按照约定履行买受人的义务。

2.标的物按照现状拍卖,委托人及拍卖人对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拍卖前向竞买人出示的拍卖资料仅供参考,不作为拍卖成交后的交割依据,买受人不得以各种理由要求拍卖人和委托人退还全部.部分已缴纳的拍卖款,相关风险由买受人自行评估并承担。

3.标的物的拍卖价格均为含税价。

4.特别说明

⑴竞买人应在拍卖前确定是否具备购车入户资格且拍卖车辆是否符合入户地有关入户规定。拍卖成交后,非委托人原因致车辆无法过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且买受人已交纳的一切费用不予退还。

⑵因买受标的物所需缴纳或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双方所需缴纳的税金和费用等),以及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欠费(包括但不限于年审、车船税、违章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⑶过户的,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后1个月内办结车辆过户手续(入户地超出原来车辆所在市范围的,委托人仅协助办理迁出手续)及移交手续,车辆须在登记地当地办结过户/迁出手续后办理移交

车辆移交予买受人后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⑷拍卖人应向买受人收取对应标的保证金,买受人按约定办结过户手续后方可退还。

⑸因车辆不符合迁入地入户条件无法办理迁出手续或买受人不按要求办理过户、报废、提车手续以至超过约定时间仍未完成过户及提车手续的,均视为买受人违约,除保证金转为违约金外,已支付的拍卖价款及拍卖服务费均不予退还;委托人无需征得买受人同意,有权对未过户的车辆另行处置;已过户但逾期(自委托人通知移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仍未提取的车辆作“遗弃车辆”处理,由委托人移交予公安机关。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于2025年12月11日17时前,前往拍卖人公司或按约定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支付通知书》。

7.买受人预交的拍卖保证金根据拍卖的进度转作拍卖成交履约保证金,买受人须于2025年12月12日17时前全额缴纳拍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软件服务费)至指定账户,逾期未缴清的视买受人违约,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不予退还,且违约买受人须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8.买受人按照约定缴清全部拍卖款项后,预交的拍卖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委托人通知办理移交(提货)手续,移交后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仅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

9. 委托人确认买受人完成提货,向拍卖人发出通知。拍卖人收到通知后,履约保证金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账户退回。

10.未成交竞买人的拍卖保证金于拍卖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账户退回。

以上资料所列内容仅供参考,最终解释权归属拍卖人。

敬请下载拍卖资料:

内容附件: 3213期拍卖资料

内容附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授权书(网络)

内容附件: 网络拍卖规则(知卓)

内容附件: 竞买协议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远东路19号(侨都大厦)10楼A
6573240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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